在香港,面對高額卡數或貸款壓力時,最常見的三種債務解決方式分別是:
債務舒緩計劃(Debt Relief Program, DRP)
個人自願安排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 IVA)
破產(Bankruptcy)
這三種方案雖然都能幫助債務人解決還款困境,但性質、影響和法律效力大不相同。以下逐一比較。
什麼是債務舒緩?
債務舒緩(DRP) 是一種由債務舒緩公司協助協商的方式,通常幫助債務人:
延長還款期;
減低或免除利息;
減輕每月供款壓力。
特點:
屬於非法律程序;
全靠銀行或財務公司是否同意;
信用紀錄會受影響,但一般比 IVA 與破產輕微。
什麼是 IVA(個人自願安排)?
IVA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 個人自願安排) 是香港《破產條例》下的一個法律機制,由持牌破產管理人(通常是會計師或律師)操作,經法院批准後生效。
特點:
債務人需定期向破產管理人還款;
一般 4–5 年內完成還款;
所有債權人必須遵守協議,停止追債或法律訴訟;
信用紀錄會被註記,通常保留 5–8 年。
什麼是破產?
破產(Bankruptcy) 是最後的法律手段,由債務人或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申請。法院頒布破產令後:
債務人所有資產將由破產管理署接管;
通常 4 年解除破產(如有違規可能更長);
破產期間受多種限制(不能擔任公司董事、限制貸款、影響專業資格)。
特點:
法律強制性最強;
對信用紀錄影響最大;
可能影響職業生涯。
三者比較
- 法律效力
債務舒緩:非法律程序,靠銀行同意。
IVA:經法院批核,具法律約束力。
破產:法院命令,法律效力最強。
- 信用紀錄影響
債務舒緩:輕度影響,一般保留 3–5 年。
IVA:中度影響,通常 5–8 年。
破產:嚴重影響,紀錄長達 8 年或以上。
- 還款方式
債務舒緩:降低供款,分期還清。
IVA:通常 4–5 年按月供款,部分債務可豁免。
破產:資產被處置,收入需繳納,剩餘債務在解除破產後清除。
- 適合對象
債務舒緩:債務在 10 萬以下,暫時供款困難。
IVA:債務總額超過 15 萬,仍有穩定收入,可持續還款。
破產:債務龐大(數十萬以上),完全無力還款。
優缺點分析
債務舒緩優點
申請門檻低;
協商速度快;
適合小額債務人。
債務舒緩缺點
無法律保障;
銀行可拒絕;
信用紀錄受損。
IVA 優點
法院批准,具法律效力;
所有債權人需遵守協議;
可以避免破產帶來的嚴重後果。
IVA 缺點
手續費用高;
信用紀錄受影響 5–8 年;
需要穩定收入支持。
破產優點
一次性清除所有債務;
法院保障,免受債權人追討;
適合完全無力償還者。
破產缺點
信用紀錄嚴重受損(最少 8 年);
限制職業與金融活動;
資產可能被強制處理。
結語:應該如何選擇?
如果只是 短期供款壓力,債務不算龐大,債務舒緩 會是一個過渡方案。
如果 債務總額龐大但仍有穩定收入,選擇 IVA 能避免破產並逐步還清。
如果已經 完全無力還款,破產可能是唯一的選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