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,面對高額卡數或貸款壓力時,最常見的三種債務解決方式分別是:

債務舒緩計劃(Debt Relief Program, DRP)

個人自願安排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 IVA)

破產(Bankruptcy)

這三種方案雖然都能幫助債務人解決還款困境,但性質、影響和法律效力大不相同。以下逐一比較。

什麼是債務舒緩

債務舒緩(DRP) 是一種由債務舒緩公司協助協商的方式,通常幫助債務人:

延長還款期;

減低或免除利息;

減輕每月供款壓力。

特點:

屬於非法律程序;

全靠銀行或財務公司是否同意;

信用紀錄會受影響,但一般比 IVA 與破產輕微。

什麼是 IVA(個人自願安排)?

IVA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 個人自願安排) 是香港《破產條例》下的一個法律機制,由持牌破產管理人(通常是會計師或律師)操作,經法院批准後生效。

特點:

債務人需定期向破產管理人還款;

一般 4–5 年內完成還款;

所有債權人必須遵守協議,停止追債或法律訴訟;

信用紀錄會被註記,通常保留 5–8 年。

什麼是破產?

破產(Bankruptcy) 是最後的法律手段,由債務人或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申請。法院頒布破產令後:

債務人所有資產將由破產管理署接管;

通常 4 年解除破產(如有違規可能更長);

破產期間受多種限制(不能擔任公司董事、限制貸款、影響專業資格)。

特點:

法律強制性最強;

對信用紀錄影響最大;

可能影響職業生涯。

三者比較

  1. 法律效力

債務舒緩:非法律程序,靠銀行同意。

IVA:經法院批核,具法律約束力。

破產:法院命令,法律效力最強。

  1. 信用紀錄影響

債務舒緩:輕度影響,一般保留 3–5 年。

IVA:中度影響,通常 5–8 年。

破產:嚴重影響,紀錄長達 8 年或以上。

  1. 還款方式

債務舒緩:降低供款,分期還清。

IVA:通常 4–5 年按月供款,部分債務可豁免。

破產:資產被處置,收入需繳納,剩餘債務在解除破產後清除。

  1. 適合對象

債務舒緩:債務在 10 萬以下,暫時供款困難。

IVA:債務總額超過 15 萬,仍有穩定收入,可持續還款。

破產:債務龐大(數十萬以上),完全無力還款。

優缺點分析
債務舒緩優點

申請門檻低;

協商速度快;

適合小額債務人。

債務舒緩缺點

無法律保障;

銀行可拒絕;

信用紀錄受損。

IVA 優點

法院批准,具法律效力;

所有債權人需遵守協議;

可以避免破產帶來的嚴重後果。

IVA 缺點

手續費用高;

信用紀錄受影響 5–8 年;

需要穩定收入支持。

破產優點

一次性清除所有債務;

法院保障,免受債權人追討;

適合完全無力償還者。

破產缺點

信用紀錄嚴重受損(最少 8 年);

限制職業與金融活動;

資產可能被強制處理。

結語:應該如何選擇?

如果只是 短期供款壓力,債務不算龐大,債務舒緩 會是一個過渡方案。

如果 債務總額龐大但仍有穩定收入,選擇 IVA 能避免破產並逐步還清。

如果已經 完全無力還款,破產可能是唯一的選擇。